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:
(1)委托辩护,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;
(2)自行辩护,即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;
(3)指定辩护,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、死刑的被告人,或者被告人是盲、聋、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,没有委托辩护人的,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。
根据辩护方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:
1.无罪辩护;
2.罪轻辩护;
3.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。